一、项目名称:
2021年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项目。
二、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
支持建设千吨级预冷库和机械贮藏保鲜库,每库有效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,每库补助60万元;支持建设小型贮藏库,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相关标准补助,库容100吨,每库补助10万元,每个合作社承担项目不超过200吨。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资金不低于80%,其中百吨小型冷藏库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。
三、补助对象条件
选择实力较强、运作规范、果蔬营销流通渠道稳定顺畅、示范带动农民增收效应好的合作社作为实施主体,应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应的建设用地、资金配套能力,优先支持贫困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。承担项目合作社要明晰冷库产权,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属合作社成员所有。本项目支持的贮藏设施须为新建,已建成项目不得享受补助;本项目不得与中央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项目叠加实施,即不得以同一设施设备重复享受补助。
五、公示时间: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9日止。符合条件有意愿建设的主体请按照要求提供镇办政府推荐上报文件、建设方案、营业执照、用地手续、资金配套证明等相关资料在县农业农村局申报,联系人,刘讲,联系电话029-35621332,13759710751。
六、申报时间:2021年9月10日--9月13日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
礼泉县农业农村局
2021年8月31日
来源礼泉县人民政府网[网络编辑:农业农村局]